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公司会议中心4楼4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鲁剑雄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和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8,946,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3%;反对699,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9%;弃权1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8,995,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2%;反对650,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1%;弃权1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9,005,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0%;反对64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弃权1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8,995,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2%;反对650,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1%;弃权1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8,772,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4%;反对1,019,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973,0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827%;反对1,019,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分红前公司总股本26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875.0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未分配的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议案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0,781,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89%;反对18,921,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140%;弃权8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9,141,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9%;反对650,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9,141,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9%;反对650,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9,141,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9%;反对650,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9,111,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680,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9,063,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7%;反对729,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2.00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9,141,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9%;反对650,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3.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9,141,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9%;反对650,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9,111,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反对680,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8,099,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6%;反对1,546,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7%;弃权1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00,0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614%;反对1,546,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26%;弃权1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6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用78.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议案16.00 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475,940,143股,及其关联方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68,731,144股回避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504,390,47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53%;反对680,9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8%;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261,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790%;反对680,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485%;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7.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9,013,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7%;反对729,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3%;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213,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24%;反对729,2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51%;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8.00 关于2022年度监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9,013,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7%;反对729,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3%;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213,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24%;反对729,2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51%;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笛、孟柔蕾
3、见证律师结论性意见: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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