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仓5%之上股东蔡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红霞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湖南省领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 于2023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24),持有公司股份53,507,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的大股东蔡志华以及持有公司股份6,617,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的一致行动人刘红霞方案自减持计划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即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10月16日)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或自减持计划公布当天起3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即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计不得超过10,302,015股,即高管增持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6.00%。
集团公司前不久接到蔡志华、刘红霞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状况
1、股东减持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蔡志华、刘红霞此次大宗交易减持规划的时间已过半,其并未减持股份,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
2、股东持股状况
注:表中数据信息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而致。
二、其他情形表明
1、此次减持计划执行工作进展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2、此次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蔡志华、刘红霞将依据市场状况、股价情况等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
3、蔡志华、刘红霞此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事宜已按相关规定展开了事先公布,此次高管增持与此前已公布的意愿、服务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此次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企业将持续关注后面工作进展,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蔡志华、刘红霞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控股股东,本减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簿文档
蔡志华、刘红霞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省领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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