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部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9月14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大道1988号恒元城市广场A座4楼公司会议室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合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集结,企业副董罗燚女性上台演讲(董事长罗立国老先生因工事项休假未出席本次大会)。大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大会的集结、举办和表决方式均达到《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8人,参加1人,非独立董事罗立国、罗烨栋、浩瀚无垠、张雅聪,独董邹蔓莉、程颖、张利萍因工事项休假未列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2人,公司监事严培玉因工事项休假未列席会议;
3、企业董事长助理张雅聪女性因工事项休假未列席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补充执行董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营业执照变更暨修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此次股东会提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列席会议的是投票权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投票权总量的 2/3 之上允许;提案1对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下列股权股东及法定代理人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侓师:李攀峰、张莉平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等事项,均达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申请的决定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15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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