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建业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和上市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的股票数量:1.260000股
● 2023年6月29日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浙江建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成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已完成第一个终止限售期限售条件。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109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终止限售相关事宜,可终止1.26万股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批准和实施
(一)本激励计划已完成的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蒋平平先生以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3、2022年4月13日至4月23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布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截至宣传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建业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说明和验证意见》。
4、 根据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内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使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无信息泄露。详见公司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自查报告》(公告号:2022-020)。
5、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6、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6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6万股改为1.6万股。
8、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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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解锁是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解锁。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终止期限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终止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6月23日。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6月26日进入第一个终止限制期。
(二)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的第一个成就
根据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终止限制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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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已取得第一个终止限售期的条件。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为109名合格激励对象办理终止限售相关事宜,可终止1.26万股限售股。不符合终止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在履行后续相关程序后,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在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终止期内,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开,不符合解锁条件。已授予但尚未终止限制的1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和注销。详见公司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及调整回购价格公告》(公告号:2023-024)。
三、本次激励对象股票解锁
(一)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09人
(二)本次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1.260、000股
(3)本激励计划第一阶段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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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消除了35000股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和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化
(一)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6月29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26万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说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在买入后6个月内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卖出公司股份,收入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收回收入。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份还应当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变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的,激励对象转让公司股份应当符合修订后的有关规定。
(4)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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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有限条件股包括35000股限制性股票,需要回购注销,但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发布之日,公司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公司满足终止限制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仍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符合终止限制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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