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3-027
恒生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股份认购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计划投资5000万元认购上海浦东领先区国泰君安科技创新1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暂定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浦东领先区科技创新1基金”或“基金”),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君创投”)是基金经理。
● 特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浦东领导区科技创新一号基金尚未成立,基金各方(包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如果投资者未按约定支付认购出资,可能导致基金总投资金额发生变化,基金无法如期设立或设立失败的风险。
2、本基金在从事相关投资活动前,仍需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等相关手续。如果未能完成,将影响基金的运营和后续投资,实施和进度不确定。
3、投资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无法实现预期投资回报的风险。请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投资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进一步探索公司的投资渠道,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浦东领先地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认购金额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下简称“投资”)。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计划为人民币4.1万元,存续期为基金成立之日起8年,可根据最终合伙协议适当延长。合伙企业主要投资子基金,将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新兴技术、医疗保健、绿色发展等行业。
2、审议情况
公司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在董事长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3、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浦东领导区科技创新一号基金的合伙人与公司无关联。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是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其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6887875X4
3、注册地址:银城中路168号1F07-09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4、法定代表人:江伟
5、成立日期:2009年5月20日
6、注册资本:人民币750万元
7、经营范围:从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股权投资业务和其他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国君风险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册为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注册编码为PT26001780。
三、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上海浦东领导区国泰君安科技创新1号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人民币4.1万元。
3、基金形式:有限合伙形式。
4、基金投资者情况:
根据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基金投资者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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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投资目标: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子基金投资为主,按约定进行子基金投资和项目直接投资, 将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新兴技术、医疗保健、绿色发展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业。
6、出资: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完成认购基金份额的出资。
7、存续期:投资期和退出期为8年,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可适当延长。
8、备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基金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四、浦东引领区科技创新一号基金协议主要内容
1、管理模式和决策机制:普通合伙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经理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和运营。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重大处置(包括风险处置)和退出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执行合伙人提名2(2),上海浦东领导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权提名1(1),其余2(2)由执行合伙人认可的2(2)有限合伙人提名。
2、投资方式和安排:合伙企业计划分批支付四期投资,每期投资为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5%。具体出资时间以执行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的支付需要发出的出资支付通知书为准。
3、基金经理: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4、管理费:投资期内,管理费率为1%/年,计算基数为合伙人实收出资额;退出期内,管理费率为1%/年,计算基数为合伙人实收出资额,扣除合伙企业退出并分配项目的合伙人按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计算的投资成本;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5、收入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应直接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分配给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1)返还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收出资:返还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收出资,直至有限合伙人收回累计实收出资。(2)支付有限合伙人超额收益计提基准:按第(1)款分配后,如有余额,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直至有限合伙人实收出资额达到(单利)年化收益率的8%。(3)按第(1)和(2)款分配后,如有余额,1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9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五、投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可以进一步探索公司投资渠道,探索优质投资目标,公司投资认购浦东领先区科技创新基金,借助专业投资管理平台,通过直接或间接对新兴技术、医疗健康和绿色发展产业进行重点投资,有利于公司把握新兴产业投资机会,拓展多元化投资渠道。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业务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基金尚未成立,基金各方(包括公司)尚未实际投资。如果投资者未按约定支付认购出资,可能导致基金总投资金额发生变化,基金不能按时设立或设立失败的风险。
本基金在从事相关投资活动前,仍需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等相关手续。如果未能完成,将影响基金的运营和后续投资,实施和进度不确定。
投资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无法实现预期投资回报的风险。请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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