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证券简称:沧州明珠公示序号:2023-047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5月31日举办第八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临时性)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复购企业一部分股权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9,000万余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执行时限为自股东会表决通过回购公司股份计划方案的时候起6个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6月1日与2023年6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2023-039号)与公司《回购报告书》(公示2023-042号)。
一、回购公司股份执行工作进展
(一)公司在2023年6月8日根据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初次执行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达到14,237,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12%。最大卖价为4.60元/股,最少卖价为4.39元/股,收取的总额为64,370,327.42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此次复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符合公司设定的复购计划方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2023年6月9日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里的《沧州明珠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2023-045号)。
(二)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现象
依据《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企业总股本的占比每多1%,必须在客观事实产生的时候起3日内给予公布,包含已回购股份数量和占比、选购的最高成交价和最低价位、已收取的总额等。现就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公司在2023年6月9日根据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执行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达到9,86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96%。当天最大卖价为4.66元/股,最少卖价为4.58元/股,收取的总额为45,616,123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此次复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符合公司设定的复购计划方案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已经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回购公司股份总数24,099,560股,总计回购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4408%,回购股份总数已经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复购时间段内(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9日)最大卖价为4.66元/股,最少卖价为4.39元/股,收取的总额为109,986,450.42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此次复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符合公司设定的复购计划方案。
二、回购股份结论及股权变化情况
(一)回购股份执行结束状况
依据《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复购届满或是回购股份已执行完成后的,上市企业理应终止复购个人行为,在两个个交易日公布复购结论暨股权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9日,根据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24,099,56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1.4408%,最大卖价为4.66元/股,最少卖价为4.39元/股,交易量总额为109,986,450.42元(没有交易手续费)。到此,企业具体复购资产总金额已经超过复购计划方案里的复购资产总金额低限9,000万余元,且没有超出复购资产总金额限制11,000万余元,此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复购计划中制订的价格上限6.50/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解决方案早已执行结束。
(二)此次复购执行情况与复购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的解释
此次复购环节中,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回购公司股份,具体购买的时间范围、已购买的股权总数、回购价格及使用资产总金额与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临时性)会议审议申请的复购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此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每一股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复购计划中制订的价格上限,具体复购资产总金额已经超过复购计划方案里的复购资产总金额低限,且没有超出复购资产总金额限制,此次复购合乎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三)此次复购计划方案的实行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复购反映企业对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念,有益于维护保养广大投资者权益,提高市场信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此次复购为公司发展进一步完善长期激励机制和发展方向造就良好条件。
结合公司2022年度汇报,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012,427,687.4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5,122,681,941.52元、流动资金3,132,996,617.57元(经审计)。此次复购应用资金总额为109,986,450.42(没有交易手续费),占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和流动资金的比例分别是1.57%、2.15%、3.51%。此次复购计划方案的实行不会对公司会计、运营、产品研发、负债执行技术等层面产生不利影响。此次股份回购结束后,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和控股股东产生变化,始终不变企业上市公司影响力,股份分布特征依然合乎上市的条件。
(四)复购期内有关行为主体交易企业股票的现象
经企业内部自纠自查,自企业初次公布回购股份事宜之时至本公示公布前一日,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现象,不存在直接或是与别人协同开展内线交易及操纵股价的举动。
三、预估股权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执行结束,回购股份数量达到24,099,560股。根据企业现阶段总市值测算,假定上述情况此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后并所有锁住,预估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四、别的表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总数、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合乎《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起;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报告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合乎以下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后小时之内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3、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3年6月8日)前五个交易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日)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为125,999,331股。企业执行复购期内每五个交易日总计回购股份数量最高值为24,099,560股,不得超过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企业股票总计成交量25%。
五、已回购股份后续分配
公司本次购买的股权存放在公司回购专户,储放期内不具有股东会投票权、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总股本、配资、抵押等权益。此次回购股份拟用以后面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企业如没能在此次公布复购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后三年内应用结束已回购股份,并未所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进行销户。企业届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