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3年7月19日
1.公示基本资料
2.基金募集状况
注:(1)本基金托管人的高管人员、私募投资与研究部门领导拥有本基金认购总数的总数区段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主管拥有本基金认购总数的总数区段为【0】份。
(2)按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律师代理费、会计费、信息公开费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担负,不在基金财产中付款。
3.别的必须提示的事宜
依据《农银汇理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农银汇理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承诺,本基金的认购和赎出自股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以后申请办理。
在确认认购开始和赎出起始时间后,基金托管人需在认购、赎出对外开放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示认购与提现的起始时间。
风险防范:我们公司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确保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不能保证最少盈利,都不确保资金免受损害。本基金的过去销售业绩不预兆其未来经营业绩状况,基金托管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盈利都不组成对该基金业绩主要表现的保障。销售机构依据法规对投资类型、风险承受度和基金风险级别进行区分,并给出适度性匹配建议。基金托管人提示投资者留意私募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进行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转变导致的市场风险,由投资人自己压力。烦请投资人于项目投资前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条文,掌握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的目的、投资周期、理财经验、资产情况等分辨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度相一致,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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