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会计师的异议:基于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求,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拟聘请中兴华学院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本公司已与大华所充分沟通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峰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中兴华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和实际审计需求,聘期为一年。董事会根据2024年公司的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向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研究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吸收合并,更名为“中兴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于2013年转制合伙制,转制后的公司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李尊农,首席合伙人。2023年底,合伙人189人,注册会计师968人,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89人。2023年审计营业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营业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营业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费用总额为15万元,791.12万元。
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中兴华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有关规定。
近三年来,与执业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在青岛恒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处在20%范围内对恒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来,ZTE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督措施16次、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罚4次。42名员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行政监督措施37次、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罚8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作伙伴:罗东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从事新第三董事会、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在ZTE,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审核多份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签名注册会计师:涂雅丽,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新三板和上市公司的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多份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1996年5月,王曙晖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 年 3 从2024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ZTE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近三年来,对多家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其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在实施项目审计时能够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费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分别为100万元(含税)和20万元(含税),2024年公司审计费定价原则将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性等因素,根据公司年度报告审计需要配备审计人员和工作量和公司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董事会根据2024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要求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前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会计师事务所大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发布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公司在委托前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部分审计工作后,不得解雇前会计师事务所。
(二) 会计师事务所拟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过综合评价和审慎研究,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 上市公司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公司已与大华研究所就此次变更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研究所已知道此事,对此次变更无异议。公司聘请的2024年审计机构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注册会计师与后注册会计师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合作。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基于独立、谨慎、客观的立场,充分了解和评价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的基本情况、实践道德、业务质量和诚信,认为中兴具有良好的实践道德、业务质量和诚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公司行业审计经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平的专业标准,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同意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聘用一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聘用审计机构的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
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2024年第三次召开
通知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12月6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 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次数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四) 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6日召开日期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软件园(2期)11栋801室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心2路1号。
(五) 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4年12月6日起,网上投票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至2024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收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1、 说明每个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2024年1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www.sse.com.cn)披露《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发表在峰有限公司(深圳)。
2、 特别决议:没有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1
4、 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 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上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在提交之前,股东已经对所有提案进行了表决。
四、 出席会议的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书面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应提前登记确认。
(一) 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30-11:30;下午14:00-16:00。
(二) 注册地点:深圳软件园(2期)11栋801室,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心2路1号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或者传真、邮件登记:
1、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办理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复印件。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
4、如果您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注册,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通过电话与公司确认后视为成功注册。
六、 其他事项
(一) 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应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二) 与会股东应提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议现场办理登录手续。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软件园(2期)11栋801室,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心2路1号
会议联系人:焦倩倩
邮编: 518057
电话: 0755-86181158-4201
传真: 0755-26867715
邮箱: ir@fortiortech.com
特此公告。
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兹委托 王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贵公司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在“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如果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没有具体说明,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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