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证券时报》 秦燕玲
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互联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通过市场交易,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同时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库存和增量项目,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底,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为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的40%以上,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随着新能源的大规模发展,新能源互联网电价实行固定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需,也不能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整责任。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深化新能源互联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通知建议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上述负责人解释说,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新能源实际收入可能会大幅波动。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价格时,对纳入机制的电力给予差价补偿,并扣除高于机制价格时的差价。通过“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企业可以有合理稳定的预期,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帮助实现“双碳”目标。
该通知区分了股票和增量项目的分类和政策。具体来说,股票项目和增量项目将于2025年6月1日分为节点。其中,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股票项目,通过差价结算,实现电价与当前政策的正确联系。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根据国家新能源发展目标的完成情况,动态调整纳入机制的电力规模,通过市场竞价确定机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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