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腾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基金”)协商,自2023年6月20日起,新腾基金办理部分基金销售业务(仅限前端认购模式)。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
备注:
东方永泰纯债券1年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提取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仍处于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开放公告,请注意。具体的业务处理流程和规则,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1.自2022年11月28日起,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珍宝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暂停认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换、赎回等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22年11月28日起,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纯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暂停认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换、赎回等业务仍照常办理。
3.自2022年2月16日起,基金管理人暂停认购东方稳定回报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单笔金额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包括日常认购和定期定额认购)、转换转让申请,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认购(包括日常认购和定期定额认购) 转换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超过限额的申请,不予确认。
4.自2020年8月31日起,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认购(包括日常认购和定期定额认购),金额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转换转让申请,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认购(包括日常认购和定期定额认购) 转换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超过限额的申请,不予确认。
5.自2022年7月6日起,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认购(包括日常认购和定期定额认购)、转换转让申请,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认购(包括日常认购和定期定额认购) 转换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超过限额的申请,不予确认。
6.我公司将另行公布后续产品上线和业务开通事宜。
二、重要提示
1.以上基金费率请参考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更新)、本公司发布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收取额外手续费,定期定额认购费率及相关基金日
通常的认购率是一样的。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以将公司持有的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公司管理的另一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的,只在前端收费模式下开放转换业务。
4.业务处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发生变化的,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请注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细节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xfund.com
2.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经理提醒投资者遵循基金投资“买方自负”的原则,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更新)、基金法律文件,如基金产品资料总结,充分了解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在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的决策后,理性判断市场,由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引起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