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号:临2023-04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及权益变动1%以上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2022年11月29日,《湘财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2-070)披露,浙江新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拟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得超过57、099、168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783、442、07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2.46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3年6月19日,新湖集团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减持后,新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04、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2023年6月19日,公司收到新湖集团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届满及实施情况的通知书》(以下简称《减持通知书》)。截至2023年6月19日,新湖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57、089、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截至本公告日,减持期限届满。
● 权益变动:
由于新湖集团集中竞价减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独立行使,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股权变动后,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726、352、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8%。股权变更属于减持和被动稀释,不会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2023年6月19日,公司收到新湖集团减持通知。在减持计划期间,新湖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减持57089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股权变动现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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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有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前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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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董监高因下列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间隔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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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减持比例”、截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总股本2、859、150、411股计算“当前持股比例”。
(2)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三、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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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3年6月19日,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59、150、411股。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权变动前后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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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变更前占总股本比例”按上次披露股东权益变动1%以上的公告计算,即截至2023年2月2日,“变更后占总股本比例”按2023年6月19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1、股权变动是由于新湖集团履行之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和被动稀释造成的,不涉及要约收购和资金来源。
2、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3、股权变更所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无表决权委托或限制等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
4、股权变更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承诺。
5、股权变更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权变更报告。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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