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审议担保事项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辽宁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淮安子淳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子淳”)是下属子公司、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申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支付上述子公司的工程付款保证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3800万元,担保金额已于2024年首次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对外担保金额预期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何时间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8月31日、9月20日。(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关于担保子公司的公告》(公告号:2024-044)、《2024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4-05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开立最高金额1455.30万元的支付保函,用于支付工程款保证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范围内,不需要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申通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淮安子春提供担保,并开立银行担保
1、保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担保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3、担保人:淮安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4、保函性质: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5、保函金额:1,455.30万元
6、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3月10日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建设,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在公司的控制范围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18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9.79%,其中下属公司担保总额为241800万元,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208629.43万元,2023年经审计的净资产占公司的23.74%,其中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98.629.43万元,合并报表外的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逾期的外部担保,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没有因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