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康生化”)、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发行人”或“公司”〔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和《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2023〕110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以下简称“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发行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和在创业板上市。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相结合,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线上发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发起人(主承销商)进行;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市值认购定价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23]18号)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请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认真研究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2022年扣除前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稀释后,发行价格为42.4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的市盈率为32.66倍,高于2023年6月7日发布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5.79倍。超出范围约为106.84%;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是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23.01倍。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线上线下认购、付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查询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广东广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消除初步查询结果后不符合投资者报价要求,所有拟认购价格高于49.41元/股(不含49.41元/股)的配售对象均予以淘汰;拟认购价格为49.41元/股,认购数量小于330万股(不含33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淘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列淘汰。上述流程共淘汰81个配售对象,淘汰拟认购总额359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3579780万股的1.0040%。在上述过程中,共淘汰了81个配售对象,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359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3579780万股的1.0040%。淘汰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具体消除请参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高价消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状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42.45元/股,线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调查。
投资者请在2023年6月13日(T日)以此价格在线和线下认购,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3年6月13日(T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价格为42.45元/股,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是保荐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华泰广康生化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广康生化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广康生化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551、23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98%。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量为277.5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量为55.123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量的2.98%。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为22.3764万股,回拨至线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通过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4、限售期安排: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5、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表其申购新股。
6、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在线和线下认购结束后,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3年6月13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在线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来确定。
7、2023年6月15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广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分别支付每只新股。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广东广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15日上市(T+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线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
8、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9、本公告公布的所有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离线认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离线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全额认购或初步配售的离线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仔细阅读2023年6月12日(T-1日)广东广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42.45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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