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简称证券: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振有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振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有科技”或“公司”)的特定股东新疆东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东凡”)持有9、155、028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3%。
● 2022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2-108);2023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10);2023年6月11日,公司收到股东新疆东凡发来的《关于减持震荡科技股结果的通知书》。在减持计划期间,新疆东凡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93万股。截至本公告日,新疆东凡持有7、225、028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3%。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下列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间隔届满
■
注:1、自减持计划披露以来,股东新疆东凡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93万股;
2、以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都是数据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减持计划期间,新疆东凡未通过集中竞价减持,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93万股。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有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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