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对双方长期合作具有指
导性意义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实际执行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具体的交易细节需要双方在后期签署的正式合同或协议中另行约定。
协议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
金额和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宜宾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高测”或“乙方”)与安徽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发睿能”或“甲方”)坚持互利共赢、同等优先的原则,双方构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在单晶硅棒切片领域展开合作。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并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法定代表人:张发玉
4、注册资本:34,0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6、注册地址:安徽省天长市经济开发区经六路、纬三路
7、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制造、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装置安装;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组件的研发、加工、生产、销售;太阳能、光能技术开发;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多晶硅、机械设备、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集成装置、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太阳能电站的建设和经营(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电站销售;从事上述业务的相关咨询服务;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光伏产品的检测服务(凭实验室认可证书所列检测服务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南京英发睿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5998%,为英发睿能的控股股东。
9、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英发睿能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正常业务往来外,在产权、其他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本协议由宜宾高测与英发睿能于2023年6月10日在宜宾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安徽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宜宾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为充分发挥合作双方的优势及资源,加强上下游的紧密合作,双方坚持互利共赢、同等优先的原则,构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在单晶硅棒切片领域展开合作。
(三)合作内容
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在单晶硅棒切片领域建立供应链合作关系。甲方在宜宾投资建设的20GW拉晶产能所生产的单晶硅棒,全部委托乙方进行代工切片,乙方预留20GW的切片产能优先满足甲方的切片需求。双方以委托代工模式进行合作,切片代工条件、代工费及硅棒、硅片质量标准按照市场行情执行,甲方确保委托乙方代工的硅棒符合乙方切片代工所要求的标准,乙方代工交付的硅片符合甲方委托代工所要求的外观质量标准,具体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相关合同进行约定。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逐年签订,双方未提出期满不再续约要求时,合同续订至下一年度。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协议延期事宜。
2、任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违约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磋商解决问题。若在一方向另一方通知该争议后的30日内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本协议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是为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及资源,坚持互利共赢、同等优先的原则,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实现共同发展。双方构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切割工艺”融合发展及技术闭环优势,并进一步推进与客户深度分享技术红利战略的执行,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对双方长期合作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合作项目需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实际执行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具体的交易细节需要双方在后期签署的正式合同或协议中另行约定。
(二)协议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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