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067
海思科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的期限
届满的公告
股东申平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3年2月20日晚,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号:2023-023)。持股5%以上的股东申平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1万股,减持总额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896%。
2023年3月21日,由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115、607、470股变更为1、114、117、970股,申平拟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9、986、648股。除上述调整外,减持比例等其他事项与原减持计划一致。
2023年4月27日,申平减持计划时间超过一半。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超过一半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55)。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27日,申平减持公司股份35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9%。
2023年6月12日,公司收到申平发布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通知书》。截至2023年6月11日,申平已减持6、645、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6%。现将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
1、股东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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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及其部分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总额超过1%的公告》(公告号:2023-056)。自2023年5月4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平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累计减持比例为0.874%。在此期间,沈平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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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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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2、截至2023年6月11日,减持计划期满,股东申平减持股份符合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违反承诺。
3、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申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068
海思科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控股股东和部分持股超过5%
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范秀莲、申平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秀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3、4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1.14万股,减持总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沈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8、351、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3.3万股,减持总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0%。
海思科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范秀莲女士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申萍女士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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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股份来源、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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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方式: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减持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间发生股票交付、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等股本变动,应相应调整上述股份的数量。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认,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2)减少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和履行
减持计划不存在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之前披露的持股意向和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2、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请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范秀莲、申萍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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