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河南恒星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南恒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扣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0、465、650股后的股份数,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人民币0.50元(含税);
2、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按公司总股本转换=分红总额/总股本,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按此计算=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公司2023年6月16日收盘价-0.0496266元。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查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2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详见《河南恒星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该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巨潮信息网上发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扣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0、465、650股后的股份数,扣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0、465、650股,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0.50元(含税)。
2、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的股权分配计划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不享有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10、465、650股股份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红总额*每股分红金额,即69、553、952.40元=1、391、079、048股*0.05元/股。由于公司不参与股息回购股份,股权分配实施后,按照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股权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股息金额为0.0496266元/股。(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496266元/股=69、553、952.40元/1、401、544、698 股)。综上所述,在保证股权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股权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和计算方法执行,即股权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6266元/股。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2年
(2)发行范围:截至2023年6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扣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0、465、650股后的股份数,每10股向可参与股权分配的股东分配0.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分配0.45元;持有非股权改革、非首发限制股和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首先,每10股分配0.5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份的情况,按实际持股期限缴纳税款;持有非股权改革、非首发限制性股票和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QFII、RQFII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纳税0.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纳税0.05元;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纳税。】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9日。
四、分配对象
截至2023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一) 发放现金红利
1、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股东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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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9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如因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现金红利不足,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无。
七、调整相关参数
无。
八、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河南恒星科技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371-69588999
咨询传真:0371-69588000
咨询联系人:张召平、谢建红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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