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简称证券: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080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的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0人,解除限售限制的股票数量为4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5%。
2、2023年6月28日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终止限制条件的议案》。根据《威信诺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解除限售相关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完成的程序
1、2021年5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22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布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宣传期间,公司没有收到员工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和公示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 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行权价格为 9.49元/股,期权简称:维信JLC2,期权代码:037178。
6、2021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首次实际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为1487.51万股,激励对象为151。首次授予价格为4.75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17日上市。
7、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预留授予发表了法律意见,财务顾问对上述预留授予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6月7日,《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和通知债权人的通知》。
9、2022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17 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名离职人员 共计 1,638,800 股票期权已被注销。
10、2022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完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 限制性股票为107.00万股,激励对象为11人,预留授予价为3.03元/股, 2022年6月28日上市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1、2022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2年6月28日完成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公告》 本文对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进行了预留授予登记 二次预留授予注册的股票期权为200.00万份,激励对象为19名,行权价格为6.05元/股,期权简称:维信JLC3,期权代码:037253。
12、2022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于2022年8月12日完成。
13、2022年10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验证意见。
14、2022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期的实际行权期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10月17日。自2022年11月8日起,262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的可行权日通过经纪股票交易系统独立行使。
15、2022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首次解除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5.3796万股,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1月17日。
16、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对注销上述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回购发表了法律意见。
17、2022 2021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55名离职人员已经授予,但尚未行使。 股票期权已被注销。
18、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八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 2021 2022年12月20日,年度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和通知债权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9、2023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于2023年2月20日完成。
20、2023年6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消限制性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消限制性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消限制性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验证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21、2023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共有1、262、666份股票期权已被取消,18名离职人员已被授予但尚未行使。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的解释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终止期为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终止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6月28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制期于2023年6月27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第一个限售期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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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已取得第一个限制性股票终止条件。公司和可以终止限制的激励对象不能终止限制或成为激励对象。符合终止限制条件的激励对象10人,可终止限制性股票49.00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六届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同意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制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并根据激励情况进行解除限制办理后续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激励计划规定。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有差异的说明
1、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拟授予权益的23个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2个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根据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调整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的数量:(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28人调整为494人,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528人调整为494人 351人调整为33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77人调整为160人;(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由5、383.20万份调整为5、211.7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由5、073.04万份调整为4、901.61万份,预留授予权益总数由5、383.20万份调整为5、211.77万份。260.77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2.60万股调整为1640.84万股。
2、在确定授予未来限制性股票资金支付和股份登记的过程中,由于工作变动,1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53.33万股被激励对象放弃, 不得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股,487.51万股。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7.51万股。在确定授予未来股票期权登记的过程中,由于工作变动,3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额为31.38 按照有关规定不登记一万份。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29.39 万份。
3、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议案》 鉴于8名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年度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8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 417、700股限制性股票已被公司回购注销;鉴于17名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1、638、800名被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已被注销 份。
4、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15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 1.703、906股限制性股票已被公司回购注销;鉴于55名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55名被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已被注销。
5、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以来,已有5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18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440、328只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1、262、666只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
1、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28日。
2、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人,解除限售限制性股份申请人数为:49.0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355%。
3、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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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限售限制性股份数量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的部分将计入高级管理人员锁定的股份。同时,还必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有关规定,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
2、本表总数与各数直接相加,尾数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五、股本结构的变化
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以公司总股本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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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份结构的最终变化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成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 权利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部分股票期权,预留授权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法律成就 律意见书。
5、关于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的上海信公怡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授予部分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7 简称证券: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081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预留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维信JLC3,期权代码:037253。
2、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16人,可行权股票期权85.0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0.0615%,行权价格6.05元/股。
3、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截至本公告之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已批准独立行权事项,公司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独立行权相关登记申报,激励计划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27日。
5、可行权股票期权全部行使的,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2023年6月9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期行权条件成果的议案》。根据《威信诺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期权的条件已经实现。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独立行权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独立行权登记申报。自2023年6月28日起,16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的可行权日通过经纪股票交易系统独立行使。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完成的程序
1、2021年5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22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布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宣传期间,公司没有收到员工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和公示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 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行权价格为 9.49元/股,期权简称:维信JLC2,期权代码:037178。
6、2021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首次实际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为1487.51万股,激励对象为151。首次授予价格为4.75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17日上市。
7、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预留授予发表了法律意见,财务顾问对上述预留授予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6月7日,《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和通知债权人的通知》。
9、2022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审核确认,17 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名离职人员 共计 1,638,800 股票期权已被注销。
10、2022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完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 限制性股票为107.00万股,激励对象为11人,预留授予价为3.03元/股, 2022年6月28日上市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1、2022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2年6月28日完成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公告》 本文对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进行了预留授予登记 二次预留授予注册的股票期权为200.00万份,激励对象为19名,行权价格为6.05元/股,期权简称:维信JLC3,期权代码:037253。
12、2022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于2022年8月12日完成。
13、2022年10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验证意见。
14、2022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10月17日,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实际行权期为。自2022年11月8日起,在可行权期间,符合行权条件的262名激励对象 可行权日通过承办证券公司股票交易系统独立行使。
15、2022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首次解除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5.3796万股,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1月17日。
16、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对注销上述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回购发表了法律意见。
17、2022 2021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55名离职人员已经授予,但尚未行使。 股票期权已被注销。
18、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八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 2021 2022年12月20日,年度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和通知债权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9、2023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于2023年2月20日完成。
20、2023年6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消限制性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消限制性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消限制性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验证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21、2023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共有1、262、666份股票期权已被取消,18名离职人员已被授予但尚未行使。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解释
(一)第一个等待期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项行权为自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为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5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于2022年6月28日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3年6月27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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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实现,公司和可行权激励对象不能行使或不能成为激励对象,16个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85.00万个可行权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1年第六届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第一行权预留的相关行权事项。
三、本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拟授予权益的23个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2个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根据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调整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的数量:(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28人调整为494人,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528人调整为494人 351人调整为33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77人调整为160人;(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由5、383.20万份调整为5、211.7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由5、073.04万份调整为4、901.61万份,预留授予权益总数由5、383.20万份调整为5、211.77万份。260.77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2.60万股调整为1640.84万股。
2、在确定授予未来限制性股票资金支付和股份登记的过程中,由于工作变动,1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53.33万股被激励对象放弃, 不得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股,487.51万股。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7.51万股。在确定授予未来股票期权登记的过程中,由于工作变动,三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31.38万份股票期权, 不得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股票期权为3000份,229.3900份。
3、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8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 417、700股限制性股票已被公司回购注销;鉴于17名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1、638、800名被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已被注销 份。
4、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15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 1.703、906股限制性股票已被公司回购注销;鉴于55名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55名被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已被注销。
5、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以来,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已有5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18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规定,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440、328只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1、262、666只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
2、期权简称:维信JLC3。
3、股票期权代码:037253。
4、行权价格:6.05元/股。股票期权行使前,公司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并发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分、配股、缩股、分红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6人,可行权股票期权为85.0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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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所列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二)激励对象行使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股票红利、拆股、缩股等。 对于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加和尾数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7、行权期限: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
8、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内行使: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30日起计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起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限。
在可行权期间,《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最新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5.参与激励的董事和高级管理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人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获得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
六、处理不合格期权的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使,在第一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行使的股票期权不得延迟到下一行使,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公司将取消。
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
如果所有可行权股票期权都行使,公司股本将增加8.5万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公司总股本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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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份结构的最终变化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数据为准。
行权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行使相关股票期权的费用将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预留授予第一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全部行权的,公司股本总额从1、381、486、540股增加至1、382、336、540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八、行使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以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行权期行权募集资金存入行权专户,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费。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原则上由公司代扣代缴。
九、选择独立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和会计核算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2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有关规定,需要选择合适的估值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计算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模型。在可行权日前,公司已根据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转为“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影响上述会计处理,即股票期权的独立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和会计产生重大影响。
十、其他说明
1、公司将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变更、股票期权重要参数的调整、激励对象的独立行使、公司股份的变更等信息。
2、公司与承办证券公司中信建设投资证券有限公司就行权签订了《股权激励独立行权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办证券公司在《股权激励独立行权业务服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独立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独立行权业务运营及相关合规要求。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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