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简称证券: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3-040
欧普照明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53.8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欧普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欧普照明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5月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78名激励对象授予679.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52元/股。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年5月4日
2、授予金额:653.8万股
3、授予人数:271
4、授予价格:每股9.52元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与拟授予数之间的差异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后续登记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6万股。因此,激励计划中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8人变更为271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9.8万股变更为653.8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没有其他调整。
7、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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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或回购注销之日起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监管部门对限制期限有额外规定的,应当按照本激励计划同时锁定激励对象取得的资本公积增加股本、分配利息、分配股票股息、股票拆除等股份和股息。
2.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终止限制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股息、股息分配、股票拆分等而同时限制,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3)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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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因不符合终止限制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终止限制或递延至下一期终止限制。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取消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满足限制性股票终止限售条件后,将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终止限售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验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获得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应缴资金的实收情况,并于2023年5月29日发布了《欧普照明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2023]ZI10502号)。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实际收到271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支付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总额62、241、760.00元。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因此限制性股票认购不会改变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限制性股票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653.8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颁发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6月19日。
5.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来源是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因此,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的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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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筹集62、241、760.00元人民币,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根据股份支付规定,公司将根据最新获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修改预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应确认653.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总费用为7492.54万元。上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期内分摊,并在相应年度内增加资本公积。
据估计,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费用为7492.54万元,具体成本摊销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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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不仅与实际授予日期、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有关,还与实际生效和无效数量有关,并要求股东注意可能的稀释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费用科目中列支。根据目前的情况,公司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积极作用的情况下,摊销激励计划费用对有效期内的年净利润有影响,但影响不大。考虑到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的积极作用,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运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成本增加。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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