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爱岗路9号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跃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泽鹏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出席的股东王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王力电动车业有限公司、陈晓君、武义华爵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共久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上述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代其云、程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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