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0证券简称:若羽臣公示序号:202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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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0]1648号)审批,广州市若羽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若羽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3,043.00亿港元,发行价为每一股15.20元,募资总金额462,536,000元,扣减发行费(未税)rmb44,954,282.87元,募资净收益金额为417,581,717.13元。2020年9月22日,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435,588,037.74元(已扣减证券承销及承销费用余款(未税)26,947,962.26元),差值18,006,320.61元为律师代理费、监理费、法律规定信息公开等其它发行费;同一天,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并提交天健验[2020]7-113号《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资管理方法状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方法,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金证券”)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淘金分行、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
公司在2023年3月1日公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7),企业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淘金分行(账户:120909509010888)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已全部采用结束,专用账户账户余额为0元。为了加强银行帐户统一规范化管理,降低人力成本,企业已申请上述情况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办理手续。
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公布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0)。企业聘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证券”)出任企业2022年度公开增发A股个股的承销商,企业和原承销商中金证券和相关募资存放金融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中金证券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项目募资的储放与使用持续督导全部由国泰君安证券承揽。
2023年4月13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3)。为进一步规范募资管理方法,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及其募资储放金融机构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行再次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此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状况
企业存放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行(账户:82010078801400004501)的用以“代理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工程项目”的募资已用结束,专用账户账户余额为0元,后面执行将采用企业自筹资金执行。为了加强银行帐户统一规范化管理,企业已申请上述情况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办理手续。以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企业就得募集资金专户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行、国泰君安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
四、此次销户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应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继续有效所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所示:
五、备查簿文档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行开具的《专用存款账户注销凭证》。
特此公告。
广州市若羽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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