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企业”)于2023年6月14日以邮件方法传出第六届股东会第十六次临时性会议报告和文档,于2023年6月21日以书面形式决议、通讯表决方法举办第六届股东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截止到2023年6月21日,公司收到所有17名执行董事书面表决票。大会集结、举行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企业《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的议案》
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提案展开了事先审查,独董对该提案出具了事先认同建议独立建议。
决议结论:17票赞同,0票抵制,0票放弃。
允许光大证券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资不得超过12亿人民币与关联企业我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它投资人一同注册成立浦东引领区科技创新一号股票基金,受权经营申请办理此次项目投资涉及到的相关事宜。
主要内容客户程序与本公告同一天公布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逐一决议结论均是:17票赞同,0票抵制,0票放弃。
允许补充帝国刚独董为第六届股东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会,补充严志雄独董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允许李仁杰独董出任第六届股东会薪酬考核与候选人委员会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示序号:2023-04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与
关联企业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本次交易未组成资产重组;
●以往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开展买卖交易:无
●以往12个月和不同关联人开展买卖交易类型有关的买卖:
2022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任管理人的上海临港光大证券尖端科技产业链私募基金基金合伙企业注资0.5亿人民币,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协同竞投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竞投项目投资中电金信数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项目。
2022年12月15日,企业第六届股东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准许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集团有限公司注资不超过人民币7亿人民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人合作投资开设国方资产长三角协作支柱行业股票基金(二期)。
一、关联方交易简述
为深化服务科技兴国的战略,助推浦东引领区高质量发展的,相拥上海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堡垒,助力公司科创金融生态圈的搭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是“我们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证券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创新投资企业”)拟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太平洋保险公司”)及包含上海市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等在内的别的第三方投资人一同注册成立上海市浦东引领区光大证券科技创新一号私募基金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下称“浦东引领区科技创新一号股票基金”或“本基金”)。
由于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执行董事王他竽老先生为根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管人员,太平洋保险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共同投资开设浦东引领区科技创新一号股票基金将组成关联方交易。
此次项目投资未组成资产重组。
此次项目投资事宜早已企业第六届股东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独董发布了事先认同建议独立建议;此次项目投资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此次关联方交易才行,以往12个月公司和同一关联人开展买卖交易及其和不同关联人开展买卖交易类型有关的交易额不得超过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5%之上。
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太平洋保险公司要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前提下于1991年5月13日登记注册,注册资金962034.1455万余元,法定代表人是孔庆伟,公司住所为上海黄埔区中山南路1号,主营业务为:控投投资保险公司;监管控投投资保险公司的各类中国、国际性再保险业务;监管控投投资保险公司的营运资金业务流程;审核批准参与国际保险主题活动。
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太平洋保险公司未拥有我们公司股权,太平洋保险公司合拼资产总额21,621.27亿人民币,资产总额2,484.31亿人民币,2023年一季度实现营收943.86亿人民币,所属总公司所有者纯利润116.26亿人民币。
太平洋保险公司与我们公司在产权年限、业务流程、财产、债务、工作人员等方面关联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方向的相关情况
1、名字:上海市浦东引领区光大证券科技创新一号私募基金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最后以市场监管局备案名字为标准)
2、组织结构: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
4、股票基金时限:投资期4年,撤出期4年,经合伙人会议确定可以进行增加
5、基金托管人:光大证券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意愿注资:本基金总体目标总数量100亿人民币,第一期总体目标经营规模40亿人民币,现阶段意愿注资规模达到41亿人民币,详细如下:
四、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2023年6月21日,我们公司举行的第六届股东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的议案》。我们公司将依据股东会决议,在别的投资人进行有关准许操作后一同签定相关股东协议。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一)投资目的
以子私募投资为主导,按约定书开展子私募投资及项目直投。
(二)目标行业
新兴技术、健康养老、绿色发展理念等。
(三)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光大证券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基金托管人
光大证券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五)基金投资管理决策
有限合伙设决策联合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满足条件的有限合伙候选人,组成人员共五(5)人,在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候选人两(2)名,上海市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有权利候选人一(1)名,剩下两(2)名由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承认的两(2)名有限合伙候选人。决策联合会决议相关事宜时,每位决策委员会具有一(1)票投票权,全部事宜需经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2/3)之上允许方可建立一套完善决定。
(六)基金管理费
上任一合作伙伴来讲,合伙制企业应按照下列方法测算同时向管理员付款管理费用:(1)项目投资期限内,管理费用利率为1%/年,计算基数为合作伙伴实缴出资额;(2)撤出期限内,管理费用利率为1%/年,计算基数为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扣除合伙制企业已撤出并已分派工程项目的该合作伙伴依照项目投资成本分摊百分比计算的运营成本;(3)增加期免收管理费用。
(七)利润分配方法
合伙制企业可分派收益,区划给普通合伙的那一部分理应立即分给普通合伙,区划给各有限合伙的那一部分,按如下所示次序在这个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中间进行分割:(1)退还有限合伙之总计实缴出资额:退还截止于分派时段该有限合伙的总计实缴出资额,直到该有限合伙取回其总计实缴出资。(2)付款有限合伙绝对收益记提标准:在依据第(1)款分派以后,若有账户余额,则向该有限合伙进行分割,直到该有限合伙的实缴出资额完成(单利)8%的年化收益。(3)在依据第(1)和(2)款分派以后,若有账户余额,10%分给普通合伙,90%分给该有限合伙。
五、此次投资的目的及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项目投资开设浦东引领区科技创新一号股票基金具备多种实际意义:一是秉持着金融业报效祖国核心理念,助力公司全面服务浦东引领区建设中的战略;二是推进公司和上海浦东新区的战略合作协议,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企业服务上海浦东的行动计划;三是占领上海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堡垒,充足掌握和交流上海浦东新区新起产业高质量发展收益;四是对标对表企业科创金融工作清单,助力公司打造出科创金融生态圈。
对于这次投入,企业对净资本和利率风险控制标准展开了不确定性分析,检测数据显示此次项目投资对风控指标的影响小,企业各类风控指标均达到监管政策。
此次项目投资遵循着公平公正、公平、自行、诚实守信标准,对公司运营无负面影响。
六、此次项目投资理应履行决议程序流程
我们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举办第六届股东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就此次项目投资的相关提案展开了决议和表决,17名执行董事一致同意该提案。
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次项目投资展开了审批,出具了审查意见:此次项目投资将有利于深化服务科技兴国战略,助推上海市浦东引领区高质量发展的,占领上海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堡垒,助力公司搭建科创金融生态圈;将有利于发展趋势私募基金业务,提升业务联动,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此次关联方交易合乎上市规则及法律法规规定,展现了公允价值标准,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次关联方交易事宜递交股东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丁玮老先生、李仁杰老先生、白维老先生、李港卫先生、帝国刚老先生和严志雄先生对此次项目投资展开了事前认同,并提交了认同信件:此次项目投资将有利于深化服务科技兴国战略,助推上海市浦东引领区高质量发展的,占领上海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堡垒,助力公司搭建科创金融生态圈;将有利于发展趋势私募基金业务,提高业务联动,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此次关联方交易合乎上市规则及法律法规规定,展现了公允价值标准,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认同并一致同意将此次关联方交易事宜递交股东会决议。
与此同时,独董对此次关联方交易出具了单独建议:公司出资参加开设浦东引领区科技创新一号股票基金,将有利于深化服务科技兴国战略,助推上海市浦东引领区高质量发展的,占领上海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堡垒,助力公司搭建科创金融生态圈;有益于发展趋势私募基金业务,提高业务联动,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方交易决策制定合乎《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指标值检测,此次项目投资不用股东会准许。
七、近期12月所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所进行的关联方交易及其和不同关联人所进行的同样类型的关联方交易状况
2022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任管理人的上海临港光大证券尖端科技产业链私募基金基金合伙企业注资0.5亿人民币,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协同竞投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竞投项目投资中电金信数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项目。
2022年12月15日,企业第六届股东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准许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集团有限公司注资不超过人民币7亿人民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人合作投资开设国方资产长三角协作支柱行业股票基金(二期)。
此外,企业以往12个月和同一关联人或不一样关系人未进行了同样类型的其他买卖。
八、手机上网公示配件
1、独董事先认同函;
2、独董单独建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形式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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