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特别决议事项。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蔡莹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名,代表股份524,322,7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5339%。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521,255,2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2324%。
2、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14名,代表股份3,067,4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15%。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9名,代表股份76,489,0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17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GWh钠离子及锂离子电池与系统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24,146,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4%;反对股数175,99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6,313,0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7699%;反对股数175,99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2301%;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GWh储能电池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24,146,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4%;反对股数175,99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6,313,0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7699%;反对股数175,99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2301%;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郑江文律师、朱煜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2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