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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展控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6月2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利润分配方案等状况
1、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企业2022年12月31日的股权总金额1,039,516,992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价税合计),总共259,879,248.00元,剩下盈利结转成本之后本年度分派;2022年度不派股,都不开展公积金转增总股本。
2、此次开展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3、此次开展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与企业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一致,执行分配原则间距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股东分红具体实施方案为:以企业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2.5元(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2.25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5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25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权益分派时间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6月29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6月30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6月29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将在2023年6月30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6月19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9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后果由我们公司自己承担。
六、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社区城市轨道商务大厦38楼我们公司项目投资证券事务部
资询手机联系人:林永森
热线电话:0769-88999292
传真电话:0769-88999292
七、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权益分派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投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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