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三钢闽光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日接到参股子公司河南省平煤神马首山碳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名称之为河南省平煤神马首山化工厂科技公司,下称首山碳材)股票分红款3,246.97万余元,详情如下:
依据首山碳材2022年度股东会议决议,首山碳材以截止到2022年底盈余公积,向公司股东分派股利rmb47,263.04万余元。在其中,企业拥有首山碳材6.87%的股份,可得到股票分红款3,246.97万余元。截至本公告日,企业已接收以上所有股票分红款。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所持有的首山碳材6.87%股权确认给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对于该年底分红款确定为长期投资,将会增加企业2023年度纯利润3,246.97万余元,占公司总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使用者纯利润占比大约为23.41%。
之上数据信息没经财务审计,最后以会计事务所审计数据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留意风险性。
特此公告。
福建省三钢闽光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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