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部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九届股东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8日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件形式传出会议报告,于2023年9月15日以通信方式举办。例会应参加执行董事6人,具体参与决议执行董事6人。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大会以通讯表决方法审议通过了如下所示决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允许企业以人民币2,185.95万的价格回收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市北物业管理”)目前少数股东上海市舜业钢铁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市北物业管理14.75%股份,此次公司股权转让结束后,企业将拥有新市北物业管理59.75%股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不会造成企业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变化,未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决议结论:允许6 票,抵制0 票,放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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