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
2、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一、召开
1、股东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八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建议举办)
3、会议主持:王利平
4、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14:30逐渐。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9月15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网络投票软件逐渐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早上9:15,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在下午3:00。
5、除权日: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
6、召开方法:此次会议采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7、现场会议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社区车何渊博工业园区会议厅
8、此次会议报告及有关文件各自发表在2023年8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及表决方式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总共12人,代表公司有投票权的股权数274,578,87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1.3930%。在其中:
(1)现场会议参加状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总共7人,代表公司有投票权的股权数274,321,97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1.3449%。
(2)网上投票状况
参加此次股东会根据网上投票股东5人,代表公司有投票权的股权数256,9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81%。
(3)参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状况
参加拉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为除独立或是总计持有公司5%左右股权股东与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之外的公司股东,相同)共6人,代表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数1,318,9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469%。
2、会议由王利平老先生组织,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参加或出席此次股东会。北京大成(宁波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承载了此次股东会并提交了法律服务合同。
3、此次会议公司股东无授权委托独董网络投票的现象。
三、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融合网上投票的表决方式,已通过如下所示提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决议结果显示:允许274,321,97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064%;抵制256,9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93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决议结论:允许1,062,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0.5216%;抵制256,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9.4784%;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决议结果显示:允许274,321,97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064%;抵制96,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351%;放弃160,4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60,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584%。
中小股东决议结论:允许1,062,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0.5216%;抵制96,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7.3167%;放弃160,4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60,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2.1616%。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宁波市)法律事务所党亦恒、曹寅出席本次交流会并提交《法律意见书》觉得:
这次股东会的集结与举办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北京大成(宁波市)法律事务所《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渊博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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