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大会决议以当场网络投票及其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2.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议的情况;
3.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和到场状况
1.召开状况
(1)股东会届次:企业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会的召集人:股东会
(3)股东会主持人:喻自文先生
(4)召开的正规、合规:
这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召开的日期、时长:
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9月15日(星期二)在下午14:30;
网上投票时长:
①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②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6)大会的举办方法: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7)会议地点:湖南省石门县开发区天供山社区居委会夹坡路9号湖南省湘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厅。
2、公司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
(1)列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17人,意味着股权52,200,65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51.2368%。
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9人,意味着股权52,178,25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51.2148%。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8人,意味着股权22,4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220%。
(2)中小投资者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1人,意味着股权4,582,4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4978%。
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人,意味着股权4,560,0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4.4758%。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人,意味着股权22,4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220%。
(3)有关人员参加状况
董事、公司监事、董事长助理参加了此次股东会,企业别的高管人员出席了这次股东会。
集团公司聘用的湖南省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林老先生、詹丽玲女性当场对此次股东会开展印证。
二、提案的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下列提案展开了决议:
1、决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决议状况: 允许52,179,45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594%;抵制20,3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389%;放弃9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17%。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结论:允许4,561,2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5374%;抵制20,3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4430%;放弃9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196%。
决议结论:依据投票选举结论,本提案得到根据。
2、决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状况: 允许52,179,45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594%;抵制21,2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40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结论:允许4,561,2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5374%;抵制21,2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4626%;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决议结论:依据投票选举结论,本提案得到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省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林老先生、詹丽玲女性承载了此次股东会并提交了法律服务合同,其结果建议如下所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这次股东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质及会议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这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湖南省湘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决议;
2、湖南省启元法律事务所有关湖南省湘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服务合同(湖南省启元法律事务所出示)。
特此公告。
湖南省湘佳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9月16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