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云鹏先生
6、会议应到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会议应到监事5人(其中独立监事1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独立监事1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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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同意票数比例为98.7934%,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2)审议《关于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陈凌、颜丽欣律师见证,律师们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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